卫生人才网提醒县、区卫生计生委(局),各医疗卫生机构:
根据省卫计委统一安排,我市2015年护士执业注册工作自即日起开始,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护士执业注册
(一)申请执业注册
1.对象及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原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
(3)通过卫计委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4)符合健康标准(详见《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六条)。
2.申请护士首次执业注册,应提交下列材料
(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后退还申请人);
(3)申请人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
(5)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二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合格证明;
(7)受聘医疗卫生机构聘任证书及复印件;
(8)《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9)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1张。
注:办理护士集体注册时,同一医疗机构只需提交1份《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3.其他情形
(1)护士注册申请应当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3年内提出;逾期提出申请的,除提交上述材料外,还应当提交具有承担中、高等医学院校护理教学任务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2)医疗卫生机构应为本机构聘用的护士集体申请办理护士执业注册。
(二)护士延续注册
1.护士延续注册对象
《护士执业证书》有效期为2015年10月31日之前的注册护士。
2.护士延续注册申请材料
(1)护士延续注册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的《护士执业证书》;
(3)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
(4)2010-2014年连续五个年度继续医学教育学分证明原件。
(三)其他事项:
各护士考核基地应及时通知被考核医疗单位,并为被考核单位集体办理护士执业注册相关手续(具体分工见铜卫医〔2013〕34号文:铜陵市护士定期考核基地及分工安排)。
四、办理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各考核基地要按照《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要求办理护士执业注册手续;负责对申请者提交的材料认真核对,并在申请审核表上签署意见,将护士信息录入该系统,在审核时间之前将申请材料、汇总表纸质版报送至市卫计委医政医管科,同时将汇总表电子版传至市卫计委医政医管科邮箱,邮箱:tlyzk@sina.cn,联系电话:2820601,联系人:骆克云。审核具体时间附后。
(二)严格按照填表要求填写表格。护士注册申请审核表请在市卫计委网站办事大厅里下载,下载的表格不得改变其样式和规格。提交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复印(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并按所列顺序装订成册。
(三)注册填表日期为2015年10月31日。
(四)聘任证书须为医疗机构正式聘书,聘期不得少于一年,有效期不得短于2015年12月31日。
(五)临床实习证明应提供实习手册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实习医院及学校公章;或加盖人才交流中心公章)。
(六)照片应是证件照,正面免冠白底彩色小二寸近照。
(七)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隐瞒有关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我局不予受理,并给予警告;已办理注册的,撤销注册。
(八)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护士,其执业注册管理依照本通知。
(九)因护士执业注册需集中到省卫生厅审核办理,各单位务必于规定时间将护士注册材料、护士换发执业证书材料送到市卫计委七楼会议室,逾期不予办理。
2015年护士注册材料审核时间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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