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的通知:经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07年12月25日会议讨论决定研究,确定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如下……
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关于确定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的通知
卫医考委发〔2007〕8号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师资格认证中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医师资格考试领导小组:
经卫生部医师资格考试委员会2007年12月25日会议讨论决定研究,确定2007年医师资格考试医学综合笔试合格线为:
临床执业医师:350
临床执业助理医师:180
口腔执业医师:350
口腔执业助理医师:188
公共卫生执业医师:305
公共卫生执业助理医师:174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医师:360
具有规定学历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6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医师:360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中医执业助理医师:186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医师:307
具有规定学历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44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医师:307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蒙医执业助理医师:144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医师:320
具有规定学历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9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医师:320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藏医执业助理医师:159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医师:299
具有规定学历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76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维医执业医师:299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维医执业助理医师:176
具有规定学历的傣医执业医师:271
具有规定学历的傣医执业助理医师:138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傣医执业医师:271
师承或确有专长的傣医执业助理医师:138
中西医结合执业医师:355
中西医结合执业助理医师:174
特此通知。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