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2017年白银市靖煤集团总医院招聘医疗卫生人员45名通知,时间: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30日,.地点:总医院人力资源部。
2017年白银市靖煤集团总医院招聘医疗卫生人员通知,医疗卫生考试招聘人数:45名,时间: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30日。
为了有效缓解靖煤集团总医院(以下简称总医院)专业技术人员紧缺现状,完善人才梯队建设,为总医院的长远发展提供人才保障,经2017年6月22日区八届政府第6次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为总医院公开招聘部分专业人员,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招聘计划
2017年拟为总医院公开招聘45名专业人员,其中临床医学专业29人,麻醉专业2人,医学影像诊断专业3人,康复治疗专业4人,视光专业、病理专业、口腔专业、医学影像专业、西药学专业、中药学专业、心理咨询专业各1人,具体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
二、报考条件
(一)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体专业以岗位表要求为准)。
(二)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87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及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者可放宽至35周岁(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医师资格证者优先。
(四)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良好。
(五)德才兼备,爱岗敬业,具有奉献精神。
(六)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违法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2.在各级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的人员;
3.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现场报名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7年6月26日—2017年6月30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2.地点:总医院人力资源部
(二)报名提交材料及要求
1.提交材料:个人简历,毕业证、就业报到证或择业通知书、身份证及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正面免冠2寸彩照3张,已就业的提供由所在单位开具同意报考证明并经具有人事管理权的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已辞职的提供辞职证明。
2.要求: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同时提供准确、有效的联系方式。严禁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等骗取考试资格,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四、考试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考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考试方式: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采取面试答辩的形式,分岗位专业知识答辩和综合能力答辩两项,评定出综合成绩。
每位考生考试总时间13分钟,其中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时间8分钟,综合能力答辩时间5分钟。分值均为百分制,成绩计算保留两位小数,岗位专业知识答辩占60%,综合能力答辩占40%。
总成绩=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成绩×60%+综合能力答辩成绩×40%,岗位专业知识答辩成绩低于60分的不再进行综合能力答辩。
五、体检、考察
(一)体检。依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应聘岗位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对象自理。体检工作在总医院进行。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体检结束后,由区人社局、区卫计局、总医院抽调人员成立考察工作小组,对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进行考察并进行资格复审。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拟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学习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全面、客观、公正地予以评价。
(三)本次招聘凡体检或考察不合格人员均不再递补。
六、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按照考生报考的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受聘人员须签订聘用合同,身份为总医院自聘人员,试用期一年。
(三)试用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其工资薪酬待遇,执行总医院现行工资标准,由总医院自行解决。
七、纪律监督
要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工作制度和保密规定,要严肃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对违反聘用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对违反聘用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考试资格、取消聘用资格的处理,并记入本人诚信档案。上述人员中,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从事公开招聘工作的人员凡与报考者有需要回避的亲属关系的,实行公务回避。
咨询电话:区人社局:0943-5935713
总医院人力资源部:0943—5931015
总医院医务部:0943—593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