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2017浙江嘉兴秀洲区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招生(招聘)45人公告,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在6月26日上午8:30至6月27日下午17:30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2017浙江嘉兴秀洲区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招生(招聘),医疗卫生考试招聘:45人,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在6月26日上午8:30至6月27日下午17:30填报志愿。
根据浙江省卫生计生委、发改委、教育厅、人力社保厅、财政厅《关于开展2017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发〔2017〕44号)精神,现将2017年嘉兴市秀洲区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立志从事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事业且2017年高考选考科目符合专业要求的秀洲户籍考生。
二、承办院校及招生(招聘)计划
秀洲区2017年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分别委托3所医学院校承担,计划招生(招聘)45名。
1.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本科层次临床医学16名,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至少符合一门),学制5年;
2.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本科层次口腔医学1名,选考科目为物理、化学、生物(三门至少符合一门),学制5年;
3.杭州医学院,本科层次预防医学5名,选考科目为生物、化学、物理(三门至少符合一门),学制5年;
4.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本科层次中医学4名,选考科目为化学、生物、历史(三门至少符合一门),学制5年;
5.杭州医学院,专科层次临床医学19名,选考科目为生物、化学、物理(三门至少符合一门),学制3年。
三、招录与招聘
秀洲区2017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工作实行招生与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先填志愿,择优选拔,后签协议”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2017年6月19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以区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具体招聘程序如下:
1.填报志愿。符合条件考生按我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在6月26日上午8:30至6月27日下午17:30填报志愿,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1)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本科层次临床医学(定向培养)专业(学校代码0299,专业代号441);
(2)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本科层次口腔医学(定向培养)专业(学校代码0299,专业代号442);
(3)杭州医学院本科层次预防医学(定向)专业(学校代码0036,专业代号410);
(4)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江学院本科层次中医学(基层卫生人才定向)专业(学校代码0256,专业代号421);
(5)杭州医学院专科层次临床医学(定向)专业(学校代码0036,专业代号411)。
具体学校代码、专业代号以所在院校公布的信息为准。
2.划取上线考生。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将上线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再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各县(市、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3.体检。秀洲区卫计局根据各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组织考生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医学类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色弱或色盲)的考生,色弱或色盲考生请勿报考。
报考人员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4.公示。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按1:1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在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网(www.xzqjwj.gov.cn)公示3天。
5.签订协议。公示无异议的,由区卫计局商区人社局后,与体检考生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符合条件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成绩单(可在浙江教育考试网网查询打印)原件和复印件,于规定时间内到区卫计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不愿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
6.学校录取。省教育考试院在已与区卫计局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考生中按照招生政策投档、录取,被录取者分别由3所医学院校发送录取通知书。
7.备案。录取工作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区卫计局、区人社局备案。
四、费用补助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由区财政按本科生4.6万元/人、专科生2.6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具体按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执行。
五、就业与待遇
1.凡被录取的我区定向培养学生,在约定期限内毕业后,按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到秀洲区卫计局行政所辖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区卫计局确定,经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身份。
2.定向培养生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后,服务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期限不得少于8年,服务期限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
3.定向培养生若毕业后不回规定的秀洲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或不服从分配的,按协议承担有关违约责任,取消招录、聘用资格;不满服务年限离开的,按协议承担有关违约责任,并取消其应履服务期内在秀洲区卫生系统就业的资格。
4.其他相关事宜按定向培养就业协议、聘用合同等约定的内容执行。
六、咨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到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嘉兴市九里路618号417室)咨询。
嘉兴市教育考试院:82087270;
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人事科:82721485;
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82721930。
原标题:2017年嘉兴市秀洲区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招生(招聘)公告
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6 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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