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2017第二季度重庆忠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113人公告,2017年6月21日至6月23日在忠县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科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联系人:李老师、卢老师,电话:(023)54401530 。
2017第二季度重庆忠县卫生事业单位招聘,医疗卫生考试招聘人数:113人,2017年6月21日至6月23日在忠县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科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
为加快我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发展,优化卫生计生人员队伍结构,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3名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具体岗位及名额见《忠县2017年二季度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忠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7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7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二)招聘条件
1.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
2.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6月20日);
2.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3.身体健康,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4.承诺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
5.符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和地点
2017年6月21日至6月23日在忠县卫生计生委组织人事科报名,每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招聘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联系人:李老师、卢老师,电话:(023)54401530 。
(二)报名要求及资格审查
1.报考乡镇(中心)卫生院的人员不分具体招聘单位报名,其余招聘岗位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
2.报考者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2017应届毕业生持毕业生推荐表)、学位证及职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等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到指定地点报名。县外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报考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3.委托他人报名者需出示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并交复印件。
4.由县人力社保局、县卫生计生委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并按规定缴纳考务费。
5.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于2017年7月7日到忠县卫生计生委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分笔试和面试。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招聘人数在10人及以上的岗位按照1:1.5的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医学类紧缺人才岗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一)笔试
1.笔试采取闭卷的方式进行。笔试分为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每科分值为100分,公共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专业科目分岗位确定(详见《一览表》)。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17年7月8日,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