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2017河南汝南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73人实施方案,报名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6 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6:00。报名地点:汝南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体检中心 (汝宁大街西段) 。
2017河南汝南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实施方案,医疗卫生考试招聘人数:73人,报名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6 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6:00。咨询电话:0396-8053699、8089339。
根据《汝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关于卫生系统聘用编外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人事代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汝政办〔2016〕31号)文件及省、市组织人事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有关规定,经县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汝南县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73名专业技术人员。为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招聘范围对象
招聘对象为全国普通高等院校计划内统招全日制应往届毕业生。具体岗位情况详见《汝南县人民医院2017年公开招聘人员计划及要求1、2》。
二、报考资格条件
(一)具有以下资格条件人员可以报考: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上坚定可靠;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
4、所报考岗位专业应与学历专业相一致;
5、符合岗位要求的年龄条件:二本以上学历(附表护理专业1993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护理专业限1994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专业限1987年7月1日(含)以后出生;
6、报考护理专业的人员,身高要求女性160cm以上、男性168cm以上。
7、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具有招聘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见表1、表2)。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与报考:
1、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受党纪政处分,且处分期未满的;
3、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4、违犯计划生育政策的;
5、汝南县在编在职工作人员(含卫生系统“51111”工程、369计划、订单定向人员);
6、近五年内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
7、其他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
三、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1、报名时间:2017年6月16日至6 月20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 6:00。咨询电话:0396-8053699、8089339。
2、报名地点:汝南县人民医院门诊楼五楼体检中心 (汝宁大街西段) 。
3、报名办法:
(1)本次报名时持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2017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院校就业指导机构加盖公章的就业协议书及应届毕业生学历情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近期正面免冠同底版1寸彩照3张。
(4)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填写《2017年汝南县人民医院公开招聘人事代理人员报名登记表》一份。
(5)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者,按有关部门批准的收费标准缴纳报名考务费30元。
(二)资格审查:主要审查报考者是否符合招聘岗位规定的专业、学历和年龄、身高等要求。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凡发现报考者与所报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及人事代理资格。
(三)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领取准考证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关注驻马店人才信息网)
四、考试
(一)笔试
报考(附件2)的考生参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100分。 ①护理专业考护理基础知识。②其他专业考西医临床基础知识。③笔试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1、报考(附件1)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
2、报考(附件2)的考生,根据笔试成绩分岗位(代码)按与拟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
3、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内容:医学基础知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报考(附表2)的考生,当总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时,笔试成绩高的优先。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与拟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体检人员。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时,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的标准参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的规定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对体检合格的人员,等额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的重点是应聘人员的政治立场、法纪观念、道德品质、现实表现等。同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复查取消录用资格后出现的人员空缺,不再递补录用。
六、公示聘用
对考察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计委进行公示,对公示期间反映出来的问题,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委认真核实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