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关于2017广东揭西县卫计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90人报考指导,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大厅人力资源市场内(揭西县河婆街道特美思大道68号),咨询电话:5585650。报名时间:2017年7月2日至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2017广东揭西县卫计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医疗卫生考试招聘人数:190人,报名时间:2017年7月2日至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公告>>>2017广东揭西县卫计事业单位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90人
招聘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以“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采取统一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择优聘用的办法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在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jiexi.gov.cn/)发布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职位、专业、人数、招聘条件、报考方法、报名时间和地点、监督举报电话等。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地点:县人社局一楼大厅人力资源市场内(揭西县河婆街道特美思大道68号),咨询电话:5585650。
2、报名时间:2017年7月2日至4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3、报名要求:
(1)报名时须由本人填写《2017年揭西县公开招聘卫生计生事业单位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表2,贴近期免冠彩色大一寸相片2张),统一用A4纸打印一份,要求考生真实、准确填报本人有关信息,并在承诺栏签名。如填写错误或虚假信息,责任自负。
(2)提供如下证件、证明材料等,经审核后退回原件收复印件一份,并按顺序装订在《报名表》后面。
①有效二代身份证;
②毕业证、学位证(本科以上学历提供);
③报到证(普通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提供,办理暂缓就业的须提供暂缓就业协议书);
④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报考职位有要求的提供,其中医生类提供执业助理医师以上资格证,医技类提供初级师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
⑤户口本:毕业生户口暂寄存于就读院校的,提供当地派出所出具的入学前户口证明;夫妻一方户籍在揭西,报考者属外县户籍的提供结婚证及配偶的户口本;父母一方户籍在揭西或在揭西工作,报考者属外县户籍的提供父母在揭西户籍的户口本或工作证明及父子(女)、母子(女)证明材料;非揭西户籍已临时聘用在本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县卫计局备案的《揭西县卫生计生事业单位临时聘用人员审批表》或原县卫生局备案的《揭西县医疗卫生单位聘用人员审批表》和临聘近1年工资花名册复印件(加盖临聘单位公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名)。
(3)报考者应报考与本人所学专业相关的职位类别,只能报考一个职位代码,报考跨专业职位类别无效。
(4)报名人员应诚信报考,须使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报名,凡提供虚假报名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领取准考证时间:2017年7月14日,准考证须由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等有效证件,按规定时间领取。
5、领取准考证地点:县人社局一楼大厅人力资源市场内(揭西县河婆街道特美思大道68号)。
(三)笔试
笔试采取统一组织、统一制卷、统一时间的方法进行,委托上级考试机构命题、制卷及评分。考务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局会同有关单位实施。
1、笔试科目:《医学基础理论》,卷面满分120分。
2、笔试时间:2017年7月16日上午9:00-11:00
3、笔试地点:揭西县河婆中学
(四)资格审核
1、确定面试对象。根据笔试成绩,由县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划定入围分数线,按不同职位代码招聘人数分别以成绩高低的顺序,按 1:1 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若同职位代码笔试成绩出现末位并列排名的,一并确定为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面试对象。
2、面试资格审核。面试前,县人社局、卫计局对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审核。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准考证、户口本(非揭西户籍的按报名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计划生育证明书(要求户籍所在地县级以上卫计部门盖章)、学历证书、学历鉴定证明、报到证或暂缓就业协议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证等相关证件。所有证件或证明材料均要求原件,并提供复印件一份,无法提供原件的视为资格审核不合格。
资格审核不合格的,不得参加面试;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核结果的,取消面试资格;不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核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拟面试对象资格审核淘汰后所缺数额,在报考同职位代码考生中,以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核。
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等事项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局另行通知。
(五)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工作由县人社局、县卫计局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具体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
2、面试方式:主要考核报考者的求职动机、语言表达能力、综合分析能力、专业实践技能(口述)和医德医风等。
3、面试成绩:分为“合格”和“不合格”。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面试成绩不计入考试总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