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云南省保山市隆阳区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公开选聘公告
2017-12-08 10:34 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教育
由中国卫生人才网为您整理,根据国家、省、市、区城市公立医院改革精神,经隆阳区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研究,报请中共隆阳区委、隆阳区人民政府同意,决定对云南省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进行公开选聘,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职位
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院长1名。
二、选聘范围
中国境内县级及以上公立医院、隆阳区内乡镇卫生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符合条件的在职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三、选聘方式
采取笔试、业绩加分、面试、考察相结合的方式公开招聘。
四、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重视政治理论学习,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持为人民健康服务的方向,认真贯彻卫生与健康工作方针,自觉履行公立医院的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2.具有胜任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职业素养,熟悉医疗卫生行业发展情况和相关政策法规,有先进的医院管理理念和实践经验,业界声誉良好。
3.具有较强的组织领导和沟通协调能力,自觉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富有改革创新精神,坚持依法治院、以德治院,善于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坚持原则,敢于担当,忠于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全身心投入工作,实绩突出。
5.具有良好的品行修养,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职业精神,以人为本,仁心仁怀,严于律己,廉洁从业。
(二) 报名条件
1.学历条件:具有医药学目录下所属专业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目录参考2017年云南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指导目录)
2.年龄条件:不限年龄。
3.职称条件:取得副高级及以上卫生专业技术职务证书(不含基层卫生高职)。
4.其他条件: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有领导工作经历,领导工作经历具体为:
(1)现任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科室主任正职满1周年(计算以2017年11月为截止时间)及以上的,现任的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副院长及以上职务的;
(2)现任隆阳区乡镇卫生院院长、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职务满1周年(计算以2017年11月为截止时间)及以上的;
(3)现任国内二级甲等及以上公立综合医院副院长、院长,三级甲等公立综合医院科室副主任、主任及以上职务的。
5.现任或曾担任过国内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副院长、院长参加报名的,可不受编制条件限制,免笔试,直接进入业绩加分及面试。
6.有下列情形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正在受司法机关立案侦查、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的。
(2)受党纪政纪处分影响期未满的。
(3)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称职(基本合格)及以下等次的。
(4)因重大医疗事故、重大医患纠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受到责任追究的;因违反医疗卫生行风建设纪律要求造成不良影响的。
(5)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17年12月7日在国家卫生计生人才网、云南卫生计生人才网、保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保山日报客户端、保山日报、隆阳电视台、隆阳区人民政府网等媒体发布选聘公告。
(编辑:王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