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重庆医科大学招聘89人公告
2017-11-29 17:25 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教育
由中国卫生人才网为您整理,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学校简介
重庆医科大学创建于1956年,由上海第一医学院(现复旦大学上海医学院)分迁来渝组建而成。学校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2015年成为重庆市人民政府、国家卫生计生委和教育部共建高校。学校现有4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8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2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有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作站;有4个国家重点学科,12个省级重点一级学科。
学校现有国家级、省部级研究机构28个,其中国家工程研究中心1个、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实验动物中心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3个、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培育基地1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20余个。另设有省级“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和“院士专家工作站”。学校现有“973”首席科学家、国家“千人计划”专家、“长江学者”、“卫生部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等高层次人才逾百人,学校发展势头良好。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进行公开招聘。
三、招聘计划
学校本次面向海内外公开招聘89名工作人员,其中学术带头人8名,博士研究生81名。具体详见《重庆医科大学2018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2.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3.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请详见附件;
4.年龄要求:博士研究生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学术带头人在5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简章发布之日前一天)。学校紧缺专业人才、学术带头人、省部级及以上人才等,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5.学历与职称要求:具体见《一览表》。《一览表》中要求的博士研究生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并在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
正在全日制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报考。在国(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应于2018年9月30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
学术带头人应具有正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或具有海外助理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博士学位,或符合渝府发〔2009〕58号文件规定的人才。
6.论著要求:自然科学类博士,应在SCI论文检索系统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著;社会科学类博士,应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2篇学术论著。
以上论著均要求以唯一第一作者身份发表(SCI论文影响因子≥10分的除外)。
(二)具有下列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8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编辑:王爱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