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重庆市北碚区卫生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9人公告
2017-11-29 13:25 华图医疗卫生人才网 来源:华图教育
由中国卫生人才网为您整理,重庆市北碚区2017年四季度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专业技术人员简章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结构,充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渝人发社〔2011〕327号)和《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9名,具体招聘单位和岗位详见《重庆市北碚区考核招聘卫生事业单位紧缺专业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服从安排,具有相应的业务能力;
5.符合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具体条件(详见《一览表》);
6.适应招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7.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相应承担违约责任;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9.年龄35周岁及以下,中级职称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6日;
10.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报名截止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北碚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服务未满一年,或服务一年以上但未提供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的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非2018年应届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按照报名、考核、审核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预报名时间及地点
考生于2017年12月6日12:00之前将《重庆市北碚区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电子邮箱:2817613481@qq.com(报考市九院人员)、605199568@qq.com(报考北碚区中医院人员)、405033288@qq.com(报考北碚区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人员),以便考核组进行考核招聘的相关准备工作。
(编辑:王爱文)